一、先秦时期
       王佐地界曾属燕上谷郡中都县,后属秦广阳郡良乡县。具体区划无考。
二、封建时期
        唐代实行乡、里(村)制,百户为里,五里为乡。王佐里乡区划无考。辽金仿唐制,据墓葬规模数量看,王佐地界当有众多古人繁衍生息,但具体乡里划分仍无考。 元代实行乡、里、甲(村)制,县领乡,乡领里,里领村。王佐、乐平为里。清房山县有四乡,(退济乡)(神宁乡),共11里。
        康熙年间《房山县志》有179村,其中属于今王佐管辖的村落有公村、佃起、羊圈头、怪坨、魏各庄、刘泰庄、张家庄、河西、下庄、栗园、瓦窑、岗洼、翟家 庄、王佐、东平、侯家峪、水牛坊、大夫庄、西庄店、沙锅村。清同治间推行保甲制。顺天府良乡县凡23里屯共187甲。其中有公村里(8甲)。良乡县所辖 117村,其中属于今王佐镇的村落有铁匠营、刘家庄、贺照云、王家庄、米粮屯、庄户村、怪坨村。
三、中华民国时期
         中华民国建立后,改行区、村制。房山县初设5个区。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改为9个区,辖256村。今王佐镇下设沙锅村、岗洼(南岗洼)等34村,当时均属房山县管辖。
         良乡县民国四年(共议案1915年)始设8个区,辖148村。今王佐镇的铁匠营村、贺照云等39村为第八北区管辖。
         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依南京国民政府《县组织法》,县以下改行区、村(里)、闾、邻制,共分四级。翌年,改村为乡(乡又大于村),改里为镇。
         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改行县、乡(镇、村)两级制。
         1937年日军侵占后,实行保甲制。
         1945年,日本投降后,国民政府承袭日伪衣钵,并于保甲之上编成大乡。据有史料,1946年,房山县编有9个乡(镇),其中有王佐大编乡。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1949年新中国建立初,县以下仍实行区、村制。王佐地区属于河北省良乡县一区,所辖50余村(包括现房山区一部分村)。区公所办公地点在现房山区庙岗 村。1950年3月,区公所办公地点迁址到魏各庄村。1951年1月,良乡一区改为河北省良乡县二区(辖域范围不变),区公所办公地点仍在魏各庄村,直到 1956年9月撤销区公所止。
        其中,王佐地区建立七个乡。
        1953年,良乡县二区乡域划及隶属关系如下:
         魏各庄乡(辖村6个):魏各庄、怪村、北洛平、南洛平、瓦窑、黄瓜园。
         大富庄乡(辖村4个):大富庄、栗园、后甫营、西庄店。
         沙锅村乡(辖村5个):沙锅村、侯家峪、下庄、天成庄、小店。
         贺照云乡(辖村6个):贺照云、米粮屯、山坡、野各庄、王庄、铁匠营。
         佃起乡(辖村3个):佃起、云岗(盆地坑、蔡家坟、董家坟)、南岗洼、水牛坊村。
         西王佐乡(辖村6个):西王佐、东王佐、翟庄、张各庄、罗家坟、刘太庄。
         南宫村乡(辖村5个):南宫村、北宫村、庄户、河西村、林家坟。
        1956年9月,河北省良乡县进行“撤区建乡”,撤销区这一层,由县直辖乡。王佐地区由7个乡合并为4个乡。其中:
        魏各庄乡:由原西王佐乡和魏各庄乡合并,辖村12个。
        大富庄乡:由原大富庄乡和沙锅村乡合并,辖村9个。
        庄户乡:由原南宫村乡和贺照云乡合并,辖村11个。
        南岗洼乡:由原佃起乡和现房山区长阳乡合并,辖原佃起乡4个村。
       1958年2月,良乡县人民委员会为了适应当时农业生产大跃进的新形势需要,并有利于今后生产发展和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经良乡县第二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将县原来二十一个乡镇合并为十二个乡一个镇。王佐地区原四个乡又合并建两个大乡。其中魏各庄乡由原魏各庄乡与大富庄乡合并,辖村 21个。南岗洼乡由原庄户乡与南岗洼乡合并,辖村14个。
        1958年3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河北省良乡县撤销,稻田乡,南岗洼乡,魏各庄乡和羊圈头村由良乡县划归为丰台区,1958年6月27日至1958年 6月30日由良乡县划入三乡选出的24名人大代表,参加了丰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稻田乡12月份又划归周口店区。
        1958年8月份,丰台区按照数乡并为一乡一社的原则,就近合并5个人民公社,其中长辛店人民公社,由长辛店、赵辛店、张郭庄、南岗洼、魏各庄5个乡组成。随后5个乡撤销改建为生产站,生产大队、下设生产中队、生产小队。
       1961年7月13日,根据《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规定,丰台区人民政府决定将长辛店人民公社分为两个公社,将长辛店大队,赵辛店大队、张郭庄大队 组成一个公社,定名为长辛店中捷友好人民公社,将魏各庄大队、南岗洼大队组成一个公社,定为王佐人民公社,根据“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的规定,原长 辛店乡分为长辛店乡和王佐乡。
        1961年8月份,公社分开后,王佐人民公社办公地点在二老庄农具厂办公三个月,1961年11月底,王佐人民公社办工地点迁址到西王佐“供上”(系原王佐伪“大编乡”所在地)。
        王佐人民公社成立后,1961年底,由原魏各庄大队、南岗洼大队分成8个大队,大队所辖村如下:
        魏各庄大队:辖魏各庄、栗园、北洛平、南洛平、大富庄、瓦窑、怪村、黄瓜园村,共有14个生产队。
        西庄店大队:辖西庄店、小店、后甫营、羊圈头村,共有8个生产队。
        沙锅村大队:辖沙锅村、下庄、侯家峪村,共有6个生产队。
        西王佐大队:辖西王佐、东王佐、翟庄、张各庄、罗家坟、刘太庄村,共有9个生产队。
        南宫村大队:辖南宫村、北宫村、云岗新村、庄户、河西、林家坟村,共有10个生产队。
        贺照云大队:辖贺照云、米粮屯、山坡、野各庄村,共有6个生产队。
        南岗洼大队:辖南岗洼、水牛坊、佃起村村,共有7个生产队。
        八个生产大队的建立,下设65个生产队,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基本形成。
        1965年,王佐人民公社辖9个大队,南岗洼大队分为南岗洼、佃起两个大队,全公社共有9个生产大队。
        1974年12月,王佐人民公社辖12个大队,原魏各庄大队一分为四,有魏各庄、洛平、大富庄、怪村大队。
        1976年12月,王佐人民公社所辖13个大队,原南宫大队一分为二,有南宫村、庄户大队。
        1980年12月,王佐人民公社所辖15个大队,原沙锅村大队一分为三,有沙锅村,侯家峪,下庄大队。
        1981年12月,王佐人民公社所辖18个大队,原西王佐大队一分为四,有西王佐、东王佐、张各庄、刘太庄大队。
        1982年,王佐人民公社共18个生产大队,85个生产队。
        1983年3月,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王佐人民公社解体,实行党政分开,政企分设,成立了中共北京市丰台区王佐工作委员会,王佐公社管理委员会改建成王佐农 工商联合公司,下设9个专业公司,村级18个大队改建成18个分公司,“行政”建立了丰台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王佐农村办事处,其中机构设置有办公室、 民政司法科、武装治安科、文教卫生科、土地管理科、计划生育办公室。在原18个大队的基础上建立16个乡政府,除刘太庄与张各庄合并成立刘太庄乡人民政 府,西王佐与东王佐合并成立西王佐乡人民政府外,其余14个都是以行政村(即大队)为单位成立乡人民政府。
        1984年3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农村办事处,成立了王佐乡人民政府,农村办事处,下设16个乡政府撤销。
中共王佐工作委员会改建为中共王佐乡委员会王佐农工商联合总公司不动。在18个行政村即大队的基础上建立18个村民委员会。
        1988年3月,在18个村民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成18个村公所,村公所属于乡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1989年3月,在原来生产队的基础上,建立了73个村民委员会,先后召开第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其中有下庄,刘太庄,张各庄,侯家峪4个村公所,以村公所建的村民委员会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1992年5月22日,完成村民委员会第二届换届选举,由原73个村民委员会改建为66个,18个村公所为乡政府派出机构仍继续保留。
        1995年4月15日,完成了村民委员会第三届换届选举,由原来66个村民委员会改建为59个,18个村公所仍为乡政府派出机构继续保留。
        1998年5月15日,完成了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撤销了18个村公所,由原来的59个村民委员会改为18个村民委员会,顺利完成撤所建委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