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土地、规划管理工作
1、 贯彻落实《土地法》、《规划条例》和王佐镇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和规划意识。
2、
依法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严禁未按规划以任何形式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摸清全镇需开发整理的土地资源总量,按规划和整理难易程度,合理组织安排好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不被侵占,耕地总量不减,杜绝新生违法建设。使城镇建设有序进行。
3、 配合区国土局完成土地权属的调查、确认、变更、发证工作,并监督土地所有权人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
4、 完成王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说明工作。
5、 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做好各项工程用地的规划审核工作。
6、
贯彻落实《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依法监督管理。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开采各类固体矿产资源。严厉打击偷挖盗采,加强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地质矿山恢复计划,并配合组织立项、实施。
7、
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镇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尤其是自然风景区,加强日常巡查,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 建设管理工作
1、 研究148号、124号文件及具体实施细则,理清建设工程手续申办工作流程,抓好各村规划员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2、 指导协助各村制定旧村改造管理办法,协调工程前期手续申办工作,加快旧村改造建设进程。
3、 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全面提升建设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水平。
4、 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国家、市、区及镇重点工程前期工作。
5、 依据镇政府相关规定,妥善处理村民申请建房问题。
三、 市政管理工作
1、 负责镇域内地上市政设施和地下市政管线安装、铺设前的审核及设施征、占地的协调工作。
2、 严格执行镇域路网规划,杜绝在主干路乱破路面及两侧乱开口现象发生。
3、 加强对市政设施的巡查,并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对破损、遗失的设施及时恢复。
4、 开展对镇域内现状地下市政管线及道路调查工作,并编制数据库,为城镇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保障。
四、 日常工作
1、 认真完成市区各委办局要求上报的各项统计数据调查工作。
2、 积极参与矛盾排查,依据现行政策做好村民上访信件的答复,妥善解决各村村民涉及土地、宅基纠纷等问题。
五、 指导新农村建设工作
1、 协助指导相关中心村完成环境整治型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审批工作。
2、 抓好协调、指导、监督、服务,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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