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生育
工作目标:使全镇新生儿的计划生育率控制在规定的计划范围内:97.5%。
四个环节实现97.5%的目标。
(一)、宣传培训:
1、宣传:宣传对象是育龄群体。宣传时间:世界人口日等6个宣传日进行宣传。宣传内容: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等宣传日的相关内容。
完成时限:12月31日之前。
2、培训:
(1)、计生宣传员培训:全年3次,孕检前(3月、7月、11月)。培训内容:中央、市、区计生文件、孕检知识。(制定培训计划)
完成时限:3月31日之前;7月31日之前;11月30日之前。
(2)、计生专干培训:全年12次,每月一次,以会代训。(计生专干例会制度)
完成时限全年不少于12次,每月10日之前。
(二)育龄妇女体检
1、全年对育龄妇女进行三次全面体检(时间3月、7月、11月),对经期、哺乳期、离婚等九种特殊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建立台帐。(见育龄妇女体检记录单)
完成时限:3月31日之前;7月31日之前;11月30日之前。
2、对全镇84个人户分离、未见面的育龄妇女重新核实具体情况,核实后上报计生委备案。(2.5%的计划外指标),对南宫二社区的35户进行单独研究。
完成时限:3月31日之前。
3、发现计划外孕情启动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急预案》管理机制(应急预案于3月15日前完成)
4、引导、鼓励育龄妇女采取长效措施。
(三)、利益导向机制
1、贯彻落实市、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2、探索、研究、制定独生子女就业扶助政策。(6月30日之前)
3、对违反计划生育超生户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提供优质服务
1、为符合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及时办理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光荣证(服务公约)(随来随办)。
2、每年为育龄妇女体检一次,全镇育龄妇女7689人。每次体检50元。
3、对新出生家庭给予不同程度的慰问。
二、社保所
劳 动
(一)劳动力管理
工作目标:使全镇有就业愿望的劳动力最大限度的实现就业。
四个环节实现上述工作目标:
1、对劳动力现状进行普查,初步建立劳动力信息库(采用信息化与农普综合信息)
普查内容:全镇劳动力总数、已实现就业人数、未实现就业人数、有就业愿望的人数。
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劳动力档案,(全镇劳动力14393人)建档率20%(2876人)。
此项工作完成时限:10月31日之前。
2、开发就业岗位,定期发布信息,组织招聘会。
(1)开发就业岗位途径
一是实施五公里半径工程,对五公里半径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岗位需求调查。二是对镇域内的南宫村企业、千灵山、体育公园、国际城项目、六环路工程、南水北调工程进行调查。三是通过区职介中心、环卫所。
(2)、定期发布就业信息。每月发布一次就业信息。
(3)、全年组织4—6次招聘洽谈会。
完成时限:12月31日之前。
3、组织技能培训(制定培训计划)。
根据就业需求及岗位要求,适时组织各种专业技能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岗中继续教育。
培训单位:丰台区职工培训学校、方庄职业学校、云岗三中、镇成人学校。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培训计划3月31日之前完成
4、就业信息反馈。
对已录用人员进行跟踪,反馈相关信息。在开发就业位的同时,对已实现就业的人员进行跟踪,及时反馈信息。
(二)劳动监察
全年对全镇的企业进行12次劳动巡察,每月一次。
检查内容: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劳动合同的签定、劳动保险、童工的使用情况、工人加班情况。(见劳动巡查记录)
解决劳动纠纷:随来随办。
三、社会保障
1、最低生活保障
工作目标:使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都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1)、在全镇已经办理的223户422人户按政策要求与城镇接轨。
(2)、低保上调后,对以前确定的低保边缘134户进行审核上报,办理相关手续。
完成时限:5月31日前
2、农村养老保险
工作目标:在本年新增参保65人的基础上,再新增100人(本年区指标为200人,完成65人)。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四、民政资金发放
(一)对低保金,优抚定期补助,优抚伤残金,优抚药费地退人员等8种定期发放的工资,按时发放。《详见民政计生科各种人员工资发放一览表》。
(二)对临时性的节日慰问,一次性临时救助按照民政局的要求认真核实,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
(三)按政策及民政局的要求,组织好重大节日的领导走访,对领导走访户要底数清,情况明。
五 残联
(一) 落实市区复明工程。
(二) 落实市区按比例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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